第(2/3)页 他们在地下室找到了江雅。 她被绑在了椅子上,嘴被黄色的封口胶粘住。 她看到警察时,眼眶一热,泪意疯涌。 江雅被解救出来后,应母应娇和两位保镖,一名保姆全都被带到了派出所询问。 这一次江雅没有告诉江晚。 可江晚和霍宸风却依然现身派出所。 原来是霍宸风以律师身份去了应家所在的社区妇联,让他们展开此项工作。 他们赶来派出所也是妇联的工作人员通知他的。 江雅对霍宸风是是感激不尽。 而应母这边则有些麻烦。 “李幼芳女士,你打人是犯法,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更是罪上加罪。 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条第三项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以十日拘留,并处五百元罚款。” “什么,你们要拘留我?还有罚款? 警察同/志,我是气不过她对不起我儿子,是打了她几下。 但我是她婆婆,儿媳妇有错,身为长辈难道都不能教训她了?” 第(2/3)页